上海:年底前须缴个人房产税 6种情况可减免 打印本文 打印本文  关闭窗口 关闭窗口  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不详  点击数198  更新时间:2016-11-9 8:54:17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 

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“上海发布”11月7日消息,上海税务提醒,于12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。

征收对象为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,但“家庭人均建面不超过60平米”等6种情况可减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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